警惕“邮递黄金”“网约车投送”新型诈骗
  发布时间:2024-11-26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当网友向你介绍赚钱之道,称只要到实体店购买黄金就以每百克多加1万元的价格进行回收,转下手就能赚钱的“好事”,你接不接?当自称是“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表示能帮忙追回欠款,但要先购买黄金寄到“认证部门”作为“保证金”时,你会怎么做?

1010日,湖北省随州市民刘女士在网友“每百克黄金可加价1万元回收”的高利润诱骗下,花费12万余元购买100克的金条两根,并按骗子要求通过网约车送到指定地点。

无独有偶,今年8月,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的刘奶奶遭遇诈骗分子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诈骗。对方出具了工作证、立案决定书等一批假文书,声称能帮老人追回7年前他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但要求刘奶奶分批从某网络平台购买黄金寄到“法院认证部门”,作为打官司的“保证金”。99日至10日,刘奶奶按对方要求网购价值近20万元黄金邮寄至湖南、广东。

庆幸的是,随州、南漳警方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协调相关平台、网约车司机进行拦截,为受害人挽回了损失。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反诈中心了解到,随着警银联动机制密切协作,公安机关和银行对大额转账的及时预警和止付冻结能力不断增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不法资金的渠道越来越困难,于是便“另辟蹊径”,打起了利用实物黄金洗钱提现的主意。

今年以来,湖北省内、外多地出现以“洗脑”诱骗受害人购买黄金,再利用快递、网约车运送黄金到指定地点,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新型诈骗犯罪。武汉、黄石、十堰、宜昌、孝感等地均有多起发案。

湖北省反诈中心揭露,此类诈骗套路通常表现为,诈骗分子以高价回收金条、大额刷单需要购买黄金才能提现以及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涉案为由要求寄送黄金“验资撤案”等理由,促使受害人线下购买黄金,再利用网约车、跑腿“闪送”、快递邮寄等方式将黄金送至指定地点,安排同伙取走。待收到金条后,诈骗分子迅速消失。

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相比,这类骗局的诈骗过程减少了网络转账汇款,诈骗方式从银行转账变成了购买并寄送实物黄金。相较于银行转账,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闪送”服务、邮寄等方式运送黄金,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以此规避警方和有关部门的侦查打击和冻结支付。

面对这一新型诈骗方式,群众应当如何识别?

湖北省反诈中心提示,凡是通过电话、网络要求购买黄金邮寄至指定地址或当面交付给“第三人”,并以此“充值刷单”“缴入国库”“缴纳保证金”的,都是诈骗。

网约车司机或跑腿员接到投送大额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的订单时,应提醒寄货人这很可能是新型诈骗手段,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广大群众投资购买黄金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官方渠道,切勿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内幕消息”“稳赚不赔”“保证金”等话术。

同时,湖北公安机关将不断提升打击防范此类诈骗的力度,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湖北各级公安机关研判发现此类诈骗犯罪后,第一时间开展预警劝阻、止付冻结,持续织密防护网;加强与金融、寄递监管等行业部门的协作,从线索研判、案件侦办到资金挽损全链条协作,推动打防端口前移,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据了解,101日以来,武汉市公安局拦截4起黄金诈骗案,累计截获4000克黄金。(记者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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